北京鼓励举报“幽灵外卖”:最高奖励 100 万元,内部“吹哨人”可多拿 10%
北京方面已发布一项新规定,旨在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并将单起案件的最高奖励提升至 100 万元。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26 日。
根据该意见稿,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线索并查证属实后,将向举报人发放物质奖励。奖励范围涵盖了六大类严重的违法活动,包括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以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违反价格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可能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严重威胁公众人身或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被界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是指涉嫌犯罪,或被依法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以及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较大数额罚没款”的标准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合计达到 20 万元以上;区级部门则为 10 万元以上。
举报奖励根据信息详实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奖励适用于举报人提供详细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且内容与实际情况完全吻符,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二级奖励适用于提供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且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情况。三级奖励适用于提供基本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且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的情况。
在奖励金额方面,对于涉及罚没款的案件,奖励比例根据已执行的罚没款计算:一级奖励为 5%,最低不少于 5000 元;二级奖励为 3%,最低不少于 3000 元;三级奖励为 1%,最低不少于 1000 元。若案件不涉及罚没款,则三个等级的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 5000 元、3000 元和 1000 元。对于内部举报人,其获得的奖励金额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10%,但每起案件的奖励上限为 100 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征求意见稿鼓励网约配送员等社会公众举报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其中明确列出了两种可举报的具体情况:一是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经营场所外加工食品并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即所谓的“幽灵外卖”;二是经营活动中涉及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禁止的电动自行车行为,例如拼装、改装或加装动力装置,加装车篷、座位和照明装置,以及拆除或改动限速装置等。近年来,“幽灵外卖”已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开始对此类乱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自 2026 年以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已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超标改装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已查处 84 起相关违法案件。
该征求意见稿首次系统性地引入了“内部举报人”制度。该制度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的内部人员(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者、临时聘用人员等相关知情人,实名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主体涉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内部举报人可以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北京市 12315 热线或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等渠道进行举报,并需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以及雇佣关系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与内部举报人约定身份识别码,作为确认身份的唯一凭证,以协助办案和领取奖励,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安全。此项制度设计借鉴了企业内部“吹哨人”的理念,旨在利用知情人的内部视角,及时发现那些隐蔽性强的违法行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于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或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此外,对于通过伪造材料、虚构违法事实、敲诈勒索等方式骗取奖励的举报人,将不予奖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社会公众可于 2026 年 7 月 26 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邮寄信件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 70 号中环大厦 A 座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邮编 100053),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提出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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